民國103年1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2月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將原「食品衛生管理法」改名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除了加強罰則外,最重要的修改,乃將基因改造食品入法,加強基因改造食品之管理。
何謂基因改造食品?基因改造食品的生產現況為何?基因改造食品安全嗎?國內基因改造食品如何管理?希望本文能給讀者做個整理。
何謂基因改造食品
人們早就應用生物技術於麵包、啤酒、酒類、飲料、醬油及乳酪之生產。由於對去氧核醣核酸已有充分的認識,使得遺傳基因工程快速發展。使用基因工程或分子生物技術,將遺傳物質轉移或轉殖入活細胞或生物體,產生基因重組現象,使表現具外源基因特性或使自身特定基因無法表現之相關技術,稱為「基因改造」;但不包括傳統育種、同科物種之細胞及原生質體融合、雜交、誘變、體外受精、體細胞變異及染色體倍增等技術,稱為基因改造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條)。而凡是利用基因改造技術對作物在基因層次上進行修改或重組,以達到某種特定目標:例如增加耐逆境 (抗旱、耐寒或耐鹽) 的能力;或生產特殊產物 (如維生素A、抗體) 等,都可稱為「基因改造作物」。而以基因改造生物 (目前多為作物) 所製造、加工、調配之食品,則稱為「基因改造食品」。
常見的基因改造食品有哪些
目前全球種植最多的四種基因改造作物為黃豆、玉米、棉花及油菜,其中棉花種子可用來榨油,油菜籽也用於榨油,直接食用者以黃豆與玉米為大宗。其中黃豆大部分不直接食用,而用為製備沙拉油之原料。玉米則多用於飼料,少部分用為食品原料。台灣自產之黃豆、玉米非常少,多為進口。黃豆平均每年進口量約有250萬噸,其中12% (約 30 萬噸) 為食品加工廠製造豆製品使用;13% (約 33 萬噸)黃豆製成全脂豆粉,供飼料調整油脂成分;75% (約187萬噸)則供應飼料市場。玉米平均每年進口量約為500萬噸,其中5% (約 25 萬噸)經加工過程製成食品原料,如玉米糖漿,惟玉米糖漿之加工層次高,其最終產品已不含轉殖基因片段或蛋白質;而95% (約 475 萬噸)則供應飼料市場用為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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