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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費者立場 響應衛福部納管餐飲外送平台政策
作者:陳飛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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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消費者透過網路訂餐日益增加,帶動餐飲外送服務平台蓬勃發展,因此在儲存或運送餐點時的食品安全,益發引起關注與討論。是以,衛福部公告,自7月1日起餐飲外送平台或運送食品的物流業者,都要納入食品業來管理。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此舉值得按讚嘉許。

  自此,餐飲外送平台業者就必須登錄「填報人、食品業者、倉儲場所、運輸工具之基本資料及其他有關物流行為之說明。」因是以食品業者身分納管,所以配送食品就須符合食安法規範,罰則也依食安法處分。有規定登錄業者之身分及條件,尚待有落實符合餐飲外送的管理辦法。

  台灣市場近來被各外送平台鎖定,紛紛進入,管理辦法愈趨重要。根據經濟部統計處數據,2017年全台餐飲業營業額約4523億元,「外送」估占5%,即226億元。舉凡在台灣知名的餐飲外送平台,如Uber Eats、foodpanda、honestbee、有無快送、戶戶送、吃飽沒、foodomo及街口外送等,去年餐飲外送平台用戶已達200萬人,客單價約400元左右,深具發展潛力。

  美食外送是全球餐飲發展新趨勢,美國與大陸市場蓬勃發展有年。據報導,2017年美國餐廳營收,網路訂餐外送交易總額達197億美元,比重達3.7%,並指出網路訂餐外送是大型連鎖餐飲未來的金雞母,業績具爆發性成長,一年網路訂餐規模上看2000億美元。平台公司GrubHub股價從2014年掛牌33美元到2018年5月18日收盤價103.8美元,業務獲市場青睞的程度不言而喻。

  大陸美食外送平台「井噴式」發達。2017年大陸外送平台用戶約2.95億戶,一季的外送市場交易額達人民幣843.2億元,平均每天外送訂餐就吃掉人民幣10億元,也因如此迅猛發展,便提早催生管理措施。

  大陸《外賣配送服務規範》是由中國貿促會聯合百度外賣等企業共同起草,說明外賣配送機構所應具備的條件與審核規範。由業者發起的公約雖不具強制力,但已獲廣大消費者認可。因此在2018年1月1日,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大陸媒體報導,此辦法載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興許不僅於此,或可深入論述。

  衛福部公告納管餐飲外送平台業者的登錄規定,在配套辦法上應會再研擬更適切的管理措施。台灣地域小,餐飲外送服務需求雖不及幅員廣大的美國與大陸市場,但未來發展趨勢不容小覷,因此餐飲外送平台的管理,對於消費者與業者都至為重要。消費者的安全、衛生,及餐飲供應者的權責分際,皆有賴有效合理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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