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搜尋了以「食物」(food)為題的西文書,發現以區域或以國家為範疇的食物史相當熱門。其次就是在當代世界中「食物系統」與健康及其規範的主題。再有一大類應該是各地食物風土人情的討論與介紹。當然,這些書並不包括食譜。
讓我很感興趣的是,我發現了一本以《食物公民權》(Food Citizenship)為名的新書*。新書寄到,我立刻閱讀。的確,它是屬於食物書的第二大類。全書其實是訪問與對話的實錄,受訪人共45位,全是作者Ray A. Goldberg所稱的全球食物系統重要改革者。從這45篇對話錄可以一窺現代社會食物系統如何改變、改革的全貌。
這本書的副標題也很特別:在不信任時代的食物系統倡議者。指的就是這45位倡議食物公民權的改革者。他們想要倡議的食物公民權包括哪些內涵?有什麼特別具新意的地方嗎?又為什麼要特別提到「不信任的時代」呢?
首先,所謂不信任,指的應是人際關係和人民對各種制度的集體不信任感。對食物系統的不信任感如果高,就表示某一國家的食物系統環節出了問題,須立即注意。愈是現代和全球化的食物系統,愈是複雜,愈容易產生民眾的懷疑和不信任,書中提到2017年的一項全球調查,發現在世界上有很高比例的人不信任當前全球食物系統。從過去到現在,台灣也不時會爆發食安問題,在當下,公共不信任就會異常高漲。
食物系統包括健康、衛生、營養、科技、動植物生態、環境、生產、銷售分配、大小規模的糧食營運產業,以及公平交易等。而一個理想的食物系統不外乎就是提供營養、安全、永續、公平的食物分享,不分階級、性別、種族、地區歧視的廣大人民。如此,食物公民權才算獲得落實。
坦白說,在結論中,作者一再強調當代社會食物系統愈來愈難靠常識和經驗去理解,它不再只是「食物」的「系統」,而是經濟發展、環境、廢棄物及能源等相關系統的一部分。也因此,食產企業、公共政策、食物教育都必須跟著改變,而所有參與者應該更積極跟著改變。所謂參與者即是食物公民,亦即消費者。
依我看來,消費者權益其實就是食物公民權,包括安全的權利、了解真相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參與的權利、求償的權利,以及最新的免於破壞生態環境的權利。回想40年前,我與同好推動消費者運動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成立,當時我們就已經在倡議台灣的食物公民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