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對古代香料大約都有其價值昂貴的認識,亦熟知哥德人攻下羅馬城,要求以各3000單位的黃金及胡椒作為贖金的歷史故事,或香料可作通貨使用的過往,甚至比起一般通貨更多出炫耀財富的價值。
今日仍有些香料仍保持榮耀其所有者的功能,例如白松露或番紅花,但對一般使用者來說,其珍稀性大減。若以古窺今,現代使用香料任意揮灑的程度,堪比古代君主!
誰能想像,現代人在使用香料的能力上,最是接近古代權力位置的頂峰。然而在古代,富裕和權力的抽象概念都具體凝結在香料上,除了貴冑巨賈,還有誰能配得擁有?又如何運用來達到效果呢?
具醫療功能的異國珍品
一般認知的香料分有三類:植物性、動物性(如麝香)及礦物性(如鹽),但一般多指稱植物性香料;又有新鮮、乾燥、粉狀、膏狀或液態等使用形式。香料多半用於調整飲食、身體保健、改善空間氣味、染料,甚至可以萃取其藥性成分用於製藥等,其型態及功效古今皆同,但定義不然。
無論過去或是現在,人們都能明確指出香料的貴賤等級。但在今日,即便是高級香料仍然也只是香料的一種;但在古代,凡香料(spices)皆高級,因此「香料」與「高級」同義反覆,不高級的「香料」只配稱為藥草(herbs),不能稱之為香料,如歐洲本土所產的迷迭香、茴香、歐蒔蘿等。是若以今窺古,現代人不能理解香料對古人的意義,因其定義實際上歷經變化。
「香料」一字源自拉丁文species,其字義甚多,香料乃取其中「量小而貴重之物」,後演成具體的「香料、食物、貨物、藥物」。至論其「量小而珍貴」的價值基礎,則有更細緻的定義:義文中,香料有草本植物調味料、海外香料之意。法文中,香料同時表示香料與藥物兩義;嚴格而言,是指「源於外地的食品及醫藥」(更是「優異之物」)。英文中,香料是具強烈味道或香味的植物來源物,取自熱帶植物,用在調味、防腐或其他目的。德文則特指「海外香料」。
據上述定義,香料除具「芳香」外,尚有醫療功能及「非本地」所產之特質。如在埃及、羅馬時代,人們視為珍品的肉桂、丁香、黑胡椒等香料來自「東方」,即今日之印度。
香料貿易造就炫富工具
東方香料透過海上貿易進入西方世界。埃及為最早使用東方香料的地區,當時取得香料的路線為經紅海至蘇伊世,再由陸路至地中海區的集散中心分銷各地。由於路途遙遠凶險,埃及、羅馬為能穩定取得東方商品,如丁香、荳蔻、肉桂等香料,不惜興建運河(埃及)或向印度興兵(羅馬)。
此一路線沿用至中世紀。至奧斯曼帝國興起後,也循此途徑進行香料貿易,因帝國太平(Pax Ottomanica)使貿易穩定、輸入增加。位於地中海區重要位置的義大利威尼斯商人便與奧斯曼商人合作,威尼斯於是成為中世紀歐洲最重要的香料貿易中心,西歐及北歐的商人必須至威尼斯批貨,此為十四世紀義大利半島勢力興起的原因。
香料需要長途貿易、多次轉運及運量規模不足,是造成香料昂貴的重要因素。既然昂貴,自非供常人平日使用,而是「炫富」的工具。
貴人富商在舉辦宴會之時,常在食材及布置上別出心裁,以眩人耳目;若要彰顯自身,則大量並適當地使用香料更是必要。如在正宴之前,提供香料盤或香料酒以饗賓客;正餐之時,以多種香料調配色香味,比方以西洋芹將肉丸染色偽作綠蘋果,或塑成城堡塔樓、旌旗形狀等(恰似今日的分子料理);餐後也提供香料或香料製作的甜食。
香料這種好貴、好香又好吃的多功能價值,使運用香料的程度和能力,直接反映主人的階級,展現其在階級同儕中擁有的財富多寡、慷慨以及男子氣慨等個人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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