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超市的貨架上,有機與非有機食品並列,當你伸手拿取有機時,心裡快速掠過的決策點可能是:

1. 有機食品沒有大量使用化學農藥、殺蟲劑、肥料,比較安全、健康。

2. 有機食品比較營養。

3.有機農場比較能保障動物福利。

4. 有機農業比較有利於環境永續發展。

以上幾種理由頭頭是道,可惜的未必完全站得住腳。

有原則就有例外,有主流就有反動,當人們檢討二十世紀的慣行農法、綠色革命,反思糧食擴產對於地球施加的汙染與壓力,卻往往沒意識到,有機不是萬靈丹,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英國哲學作家朱立安.巴吉尼(Julian Baggini)在《吃的美德》一書中,針對人們選擇有機的理由一一提出辯證。他不是反對有機,只是想提醒大家,有機不一定比較好。

他首先要導正的觀念是,「傳統耕種方式並不等於大量使用化學農藥」,現今的規範已經嚴格許多,而有關農藥的使用,真正重要的是「殘餘量」,人們應該要相信科學定義的「安全劑量」,農藥殘留沒有超標,對身體就沒有害。

 

有機農法與能源消耗

他引述2009年英國食品標準署的研究數據,指出「有機及傳統方式生產的作物和牲畜,在營養成分上多半無明顯差異。」動物福利的部分,巴吉尼提到,動物是否被善待,最好親自走訪農場,用藥也要看一國的規定,不打抗生素對於生病的動物未必比較好。

至於許多有機擁護者主張的,慣行農法有害環境、無法永續發展,巴吉尼舉出許多事例說明,農業無法清楚畫分為「小規模、有機」一邊,「大規模、工業化」一邊。例如,美國有研究指出,內布拉斯加州高密度玉米產區,「密集灌溉及噴灑含氮肥料的作物,比其他方式種植的作物產量高,耗費較少能源,造成的環境衝擊也較少。」

即便有機在生物多樣性占優勢,在氣候變遷、溫室氣體排放可未必。有些有機農場規模龐大,已經堪比工業化農業;巴吉尼甚至主張,工業化農業也會與時俱進,

「也有強烈的動機想減少對石油和合成氮等有限資源的依賴」,「醜陋的工業化農業要達到永續和安全的標準,可能只是時間的問題。」「從幾百哩外運送來、大規模飼養、吃有機飼料的牲畜,會比小規模飼養、吃施過少量肥料的青草的牲畜好嗎?單一栽培的有機玉米田,難道會比少量噴灑殺蟲劑的混作田地好?」巴吉尼如此操練讀者的腦袋。

 

有機農法與溫室氣體排放

有機與非有機的辯論一直持續至今。近年來的爭點聚焦於溫室氣體排放:有機農法的作物產量較低,若要應付人口增長,需要更多土地來耕種,因此將排放更多溫室氣體。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地球中心」(Earth Institute)一篇201910月發表的網站文章*,引述《自然》期刊一篇201812月發表的論文,指出瑞典的有機豌豆種植,相較傳統豌豆種植,將多排放百分之五十的溫室氣體;另一篇發表於《自然-通訊》的論文,認為英格蘭和威爾斯若大幅採行有機農法,因為作物產量會減少百分之四十,將導致溫室氣體排放增多,且這兩地也必須進口更多農產。

有機與非有機不是二擇一,不是非黑即白。農業面臨的問題是,該如何應付人口增長,又能維護環境、善待動物、確保食物的安全與健康;全有機或全工業化,任一極端都無法解決問題。落實到我們的日常消費,決策依據可以更細緻。畢竟,價值判斷是複雜的,因為「更好的生活」本身就是複雜的。

最近我搜尋了以「食物」(food)為題的西文書,發現以區域或以國家為範疇的食物史相當熱門。其次就是在當代世界中「食物系統」與健康及其規範的主題。再有一大類應該是各地食物風土人情的討論與介紹。當然,這些書並不包括食譜。

讓我很感興趣的是,我發現了一本以《食物公民權》(Food Citizenship)為名的新書*。新書寄到,我立刻閱讀。的確,它是屬於食物書的第二大類。全書其實是訪問與對話的實錄,受訪人共45位,全是作者Ray A. Goldberg所稱的全球食物系統重要改革者。從這45篇對話錄可以一窺現代社會食物系統如何改變、改革的全貌。

這本書的副標題也很特別:在不信任時代的食物系統倡議者。指的就是這45位倡議食物公民權的改革者。他們想要倡議的食物公民權包括哪些內涵?有什麼特別具新意的地方嗎?又為什麼要特別提到「不信任的時代」呢?

首先,所謂不信任,指的應是人際關係和人民對各種制度的集體不信任感。對食物系統的不信任感如果高,就表示某一國家的食物系統環節出了問題,須立即注意。愈是現代和全球化的食物系統,愈是複雜,愈容易產生民眾的懷疑和不信任,書中提到2017年的一項全球調查,發現在世界上有很高比例的人不信任當前全球食物系統。從過去到現在,台灣也不時會爆發食安問題,在當下,公共不信任就會異常高漲。

食物系統包括健康、衛生、營養、科技、動植物生態、環境、生產、銷售分配、大小規模的糧食營運產業,以及公平交易等。而一個理想的食物系統不外乎就是提供營養、安全、永續、公平的食物分享,不分階級、性別、種族、地區歧視的廣大人民。如此,食物公民權才算獲得落實。

坦白說,在結論中,作者一再強調當代社會食物系統愈來愈難靠常識和經驗去理解,它不再只是「食物」的「系統」,而是經濟發展、環境、廢棄物及能源等相關系統的一部分。也因此,食產企業、公共政策、食物教育都必須跟著改變,而所有參與者應該更積極跟著改變。所謂參與者即是食物公民,亦即消費者。

依我看來,消費者權益其實就是食物公民權,包括安全的權利、了解真相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參與的權利、求償的權利,以及最新的免於破壞生態環境的權利。回想40年前,我與同好推動消費者運動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成立,當時我們就已經在倡議台灣的食物公民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