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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薯條(French fries)是不是源自法國,比利時人有意見,法國人也有意見。等等,你們原本都不吃馬鈴薯啊!

 

戰爭動亂促成異域食物

馬鈴薯原生於南美洲的安地斯山脈,西元前已有人工栽培。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馬鈴薯才有離開美洲的機會,卻也不是哥倫布把馬鈴薯帶回歐洲去的,當時他沒去到山地,是追隨他的後人才讓馬鈴薯落腳歐洲。1565年,被西班牙統治的南美,曾進貢馬鈴薯給西班牙國王菲立普二世,據說是馬鈴薯登陸歐洲最早的明文紀錄*。後來,馬鈴薯進入尼德蘭(西班牙屬地,現在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義大利等地,也到達愛爾蘭,戰爭與動亂則幫助馬鈴薯拓展疆界。

馬鈴薯好種,適合貧脊的土地,穀物收成不易的英格蘭北部、蘇格蘭、愛爾蘭、德國、波蘭等地,因而有了營養的主食。理應人們會因為需求而吃吧!馬鈴薯卻度過一段不受歡迎的日子,幾經推廣才真正普及。那是因為,未經改良的馬鈴薯賣相不佳,黑黑小小、凹凸不平,再加上《聖經》記載神創造的植物是用種子發芽,馬鈴薯卻是用塊莖,因而被貼上「魔鬼植物」的標籤。

外來物種要在一國繁衍普及,陌生食物要在人的胃裡落地生根,有時還真得靠人為因素。英國歷史學家菲立普.費南德茲—阿梅斯托在《食物的歷史》一書中說明幾種能幫食物打破藩籬、進入異國的力量,一是戰爭,軍隊會動員大批人員,逼迫他們食用「原本覺得怪異的食物」,帝國主義與殖民行動會讓不同文化彼此滲透;二是貿易,例如攸關民生的鹽、奢侈的香料,都曾涉及大範圍的文化交流,更關係世界權力重新分配。

 

大擺馬鈴薯宴提升價值形象

馬鈴薯在戰爭中是好物,可以藏在地下,逃避官方徵收,又能解救饑荒,其熱量高於稻米以外的其他主食。認識其價值的人,一位是普魯士的腓特烈大帝,他發薯塊給農民,強制他們種植,果然讓小農在「七年戰爭」中存活;另一位則是法國軍醫與農學家帕爾孟契(Antoine-Augustin Parmentier),他在七年戰爭中被普魯士俘虜,監禁期間只有馬鈴薯可吃,因此發現此塊莖作物的好處,回到法國後大力推廣。他請求法王路易十六在接見賓客時,把藍紫色的馬鈴薯花別在扣眼上,提升馬鈴薯的形象;他白天派兵駐守馬鈴薯田,晚上故意撤兵,引人來偷走並栽種;他大擺馬鈴薯宴,座上賓有當時的美國駐法大使班哲明.富蘭克林。後來甚至出現了一道「帕爾孟契馬鈴薯」:切丁水煮過的馬鈴薯,與大蒜、香草一起烤,噴香酥口,非常好吃。

馬鈴薯的魅力總算被認同了,卻沒想到,後來會讓二個國家爭風吃醋。

關於炸薯條的起源,「法國說」主張炸薯條是1780年代在巴黎的「新橋」(Pont Neuf)附近的小販所賣的街頭小吃。「比利時說」主張默茲河(River Meuse)沿岸的居民傳統上會抓魚炸來吃,冬天河水結凍,只好改炸馬鈴薯;一次大戰中,美國士兵在比利時發現這道炸薯,因為比利時主要語言為法語,炸薯條也就被命名為「法國炸」(French fries)。

比利時人看不下去國民食物被稱為「法國的」,2014年起數度向聯合國申請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每二年可輪區提報候選名單,據說2022年又要挑戰一次。

從南美長途跋涉,經過世世代代,獲得此堅若磐石的香脆地位。馬鈴薯若地下有知,肯定十分寬慰吧。

最近我在清點整理書架上各式各樣的食譜和美食相關書籍,發現在46年前我收藏過一本食譜,還是精裝本。那應該是我一生當中的第一本食譜。

這本食譜是潘佩芝編著的《中國食譜》(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7號的集文書局,19745月)。作者是當年知名的廚藝烹飪老師,曾開過烹飪補習班,也編了一套四冊的潘佩芝食譜。我手上這本是那套食譜中選出來的180道年菜、宴客菜、家常菜和12道點心。

回想起來,這本書應該不是我19748月出國前買了帶去美國的,而是我託好友買了後寄給我。在書的內頁我還寫著「蕭新煌美國水牛城1975年」。

從書名就知道這是集「中國」各大小菜系的名菜於一書,包括浙江(江浙)菜、廣東菜、四川菜、湖南菜、北平菜、杭州菜、上海菜、江蘇菜、福州菜等。當年,我根本不疑有他,就以為那就是所有「中國名菜系」;現在重讀,竟然注意到有一些很有意義的飲食社會學新發現。

第一、在192道菜當中,只有一道菜被標籤為台灣菜,而竟然是生炒黃蜆,這道現在看來不過是名不見經傳的台灣小吃,卻被作者視為唯一有代表性的台灣菜,實在很離譜。可見在當年,台灣菜多麼不被外省籍廚藝師傅看上眼。如今回想,就算在1975年代,其實早已有一些很講究的台灣料理,但卻根本上不了所謂的「中國食譜」。

第二、這本食譜竟然還有不少被歸為「地方菜」和「家常菜」的菜色。如炸魚片、炸雞腿、炒四季豆、砂鍋魚頭、蛤蜊油條、糖醋青魚尾、炸排骨、酥炸茄塊、魚丸花菜、豌豆苗炒蛋、糖醋鮮魷魚捲、豌豆炒三丁、雞油雙茄、炒牛肝、炒豬肝、金芶嫩芥菜心、牛肉蘿蔔絲、火腿花菜、肉末虹豆、蛤蜊蒸蛋、紅豆腐乳扣肉、番茄蒸豆腐、粉蒸肉、髮菜燉蛋、清蒸鯧魚、咖哩豬舌、番茄燉肉、砂鍋魚頭、花生燉肉、熅素菜、鮮蠔羹、菠菜羹、金銀荷包、蓮藕排骨湯等34道菜,比例相當高(18%)。我現在就不禁納悶上面這30多道菜,其實不少已經是當年在台灣流行的菜,為什麼不叫「台灣流行菜」?或是「台灣綜合菜」?而被以「家常」和「地方」這種名詞標籤化?被歸為台灣菜的竟然只有上面那道「生炒黃蜆」?這背後所凸顯當年被外省人主宰的廚藝界對台灣菜的無知、輕視與誤解,看來的確相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