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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水產養殖如同「有機農業」一樣,需有一套規範來認定何謂「有機水產養殖」(organic aquaculture),或相關有機水產品如「有機魚」、「有機蝦」等之驗證標準。然而由於我國漁政機關目前僅針對有機藻類(水產植物)訂立有機生產標準,其餘的有機水產品如有機魚、蝦的標準尚闕如。審視國內外有機水產品的發展已如火如荼的開展,台灣身為全球水產界的重要成員,實不宜在有機水產的趨勢中缺席。

 
全球有機水產養殖的起源及發展近況
 
現今多數國人已了解有機農業是對環境較友善的耕作方式,甚至已擁有有機農產品的忠實擁護者,但您是否也納悶:為何在台灣尚未看到真正認驗證的「有機魚」或「有機蝦」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水域中生產有機水產品,遠較陸地上的有機農產品有更多限制及困難,例如農夫極易瞭然其種植蔬果的狀態,但養殖業者卻難一窺水下生物的狀態,一般人更難認知所謂慣行與有機水產兩者的差異。
 
其實有機水產品的概念為有機農業的延伸,也是有機產業中發展較慢的一環。有機水產養殖的構想約發軔於1980年代末的歐洲,由於箱網養殖的大西洋鮭魚(Salmo salar)產量增加而導致價格劇降,一些位處較偏僻且無內灣屏障僅能以較低密度飼養的養殖場為求生存,遂轉而思考經營較粗放與低管理程度的有機水產養殖。自1997 年起,蘇格蘭及愛爾蘭就開始生產少量的有機鮭魚。「有機鮭魚」和「有機農業」之精神類似,即用自然且具永續性的資源,減少單位放養量,不使用人工色素而改用來自酵母的天然色素,也盡可能利用有機農業的產物,如鮭魚飼料中的粘著劑是來自有機麵粉等來源。
 
標榜「有機認證」的大西洋鮭魚自1998 年開始上市,至今不過15年,故有機水產養殖是相當新的觀念。目前至少已有11個國家已完成有機水產養殖的認驗證標準,約有29個國家生產有機水產品,多分布在歐洲及亞洲國家。較早期的驗證機構有歐洲英國的土壤協會(Soil Association),德國的Naturland,法國的French AB等,之後有挪威、丹麥、加拿大、美國、厄瓜多等國家加入,亞洲的後起之秀則有:孟加拉、印尼、中國、泰國,以及大洋洲的紐西蘭、澳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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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有機產品」,必須是根據有機標準生產、且通過合法驗證機構的驗證者。為了對環境友善,有機農業的做法是讓有機食品的經營者、加工者及零售者採用儘量減少對空氣、土壤和水造成污染的方法、遵守標準並維持有機農業產品的完整性。其首要目標是活化土壤的生命、維持植物、動物和人相互依存的健康生態群落和提升生產力。基本上,是儘量減少加入非天然的物質,避免使用化學肥料和殺蟲劑,但不能保證產品完全沒有殘留。而有機畜禽之生產,應以不影響自然生態平衡的方式進行,並對有機農業系統發揮下列重要作用:1.改善並維護土壤肥力。2.適度的放牧,以維護植物群落及生態。3.維持牧場內環境生物多樣性,並促進彼此間的互補關係。4.增加農業生產系統的多樣性等重要的作用。

畜禽飼養應依畜禽自然行為,提供接觸土地、陽光及新鮮空氣等必要之生產條件,給予畜禽足量之有機生產作物及飼料;因此,畜禽飼養數量應考量飼料產能、畜禽對我國農業環境之適應性與環境影響、營養平衡及畜禽健康等因素。根據「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基準」,基本管理方式是:1.自然配種。2.維護動物健康與福祉。3.減少緊迫。4.重視生物安全。5.非經獸醫師處方,不得使用對抗療法之化學合成藥品及抗生素。有機畜產品必須建立在有機農產的基礎上,我國有機畜產品相關規範的建立,自民國96年1月29日「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公布後,其相關子法,如:〈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基準〉及〈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等,均已陸續完成公告,依據我國相關法令的規定,有機畜產品涵括於廣義的「有機農產品」內。以有機名義販賣之畜產品、畜產加工品,均必須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管理及查處。在國內生產、加工、分裝或流通的有機畜產品,其生產過程必須通過有機驗證,才能以有機名義販賣,而且是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認證通過的驗證機構所驗證通過的國產品,才能使用CAS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目前依規定取得農委會認證的有機畜產品驗證機構,僅中央畜產會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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